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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监督执纪问责 服务保障改革大局——《许昌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服务保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实施方案》解读

【信息来源:许昌日报【作者:【信息时间:2017-07-18 08:49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深入贯彻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部署,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监督执纪问责职能,支持服务保障全市“放管服”改革工作,助力打造“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投资环境最优”城市,日前,我市出台《许昌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服务保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指出,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明确“推动政策落实、优化政务环境、震慑违纪行为”三项任务,为全市“放管服”改革深入开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要围绕“放管服”改革的重点领域和重点工作,加强对行政审批改革、商事制度改革、收费清理改革、监管方式创新等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干部作风转变、服务提升,持续优化许昌政务环境;围绕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发挥,严格整肃庸政懒政怠政行为,严厉查处重点领域腐败和违规违纪问题,震慑违法违纪行为。

 

《方案》要求,要组织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策落实情况专项督察;组织开展职权清单落实情况专项督察,对未按要求运行、动态管理、公示的单位通报曝光,对情况严重的单位实施问责;组织开展小微权力集中整治,理清职责权限、规范权力运行,破解中梗阻、治理微腐败;组织开展问题集中整改,建立问题交办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审批服务作风纪律专项督察,探索建立市、县纪检监察机构交叉互查制度;组织开展审批服务集中评议,请群众参与、由群众监督、让群众评判。

 

《方案》规定,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责任落实机制、常态化立体督察机制、常态化问责追究机制、容错纠错机制、调查研究机制。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放管服”改革工作各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牵头职责;要建立健全党委(党组)监督、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党委政府督察部门监督、党员干部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各级服务中心平台监督等立体监督模式;要对发现的突出问题、上级交办的问责事项严格问责追究;要树立和强化为创新者容、为担当者容、为实干者容的鲜明导向;要探索建立纪检监察机关服务保障“放管服”改革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服务保障工作水平。

 

《方案》还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教育引导,突出工作创新,将服务保障“放管服”改革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内容,打造服务保障“放管服”改革的品牌做法,推动“放管服”改革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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