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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研究事项落实情况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17-12-15 15:30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市政府督查室对市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研究的10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督查。从督查的情况看,均在有序推进

一、关于今年以来市政府常务会议重大议题事项落实市政府督查室需要加大力度的23项重大事项建立了督查台账,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了点对点督查。目前,23项重大事项涉及的29小项具体工作正在抓紧落实中。下一步,拟对完成事项对账销号,未完成事项持续督查。

二、关于2018年市直部门财政预算编制工作2018年市直部门财政预算已于11月份启动。收入预算编制方面,认真研判新常态下各项政策因素,做好与税务部门对接,合理确定收入预期,保证全市财政收入保持适度增长。支出预算编制方面,把好支出预算的审核关口,做到有保有压,人员经费依据政策据实计算,公用支出按照定额标准从严核定,一般性项目支出预算原则上实行“零增长”,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政府投资项目谋划方面市发改委将做好2018年谋划项目的汇总平衡工作,对需要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资金的政府投资项目,严格按照程序报批。

三、关于《许昌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目前,《许昌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已经印发实施。

四、关于传达贯彻全国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工作座谈会精神12月10日,市委常委、市委统战部部长王文杰带领住建、规划、财政、民政部门和各区负责人到厦门市进行考察学习。之后,学习借鉴厦门市在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筹措、项目招标、规划建设、后期管理等方面的成熟经验,对《许昌市老庭院改造提升工程实施方案》进行修改完善,上报市政府审核印发。

五、关于2017年度市政府行政应诉案件市政府法制办认真落实会议要求,对做好下一步的行政应诉工作进行了研究安排。一是切实做好决策助手。进一步完善用好法律顾问机制,严把文件、合同审核关,为市政府决策提供优质服务,确保市政府各项决策依法依规。二是提升执法水平。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督,加强执法培训,切实提高全市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做到规范执法。三是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市政府法制办统筹各单位,全面取证、按期答辩、按时出庭,确保行政应诉工作顺利开展。

六、关于许昌市空间规划试点工作市国土局《许昌市空间规划试点实施方案》进行修改完善,拟于12月底前提交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定。目前,已与财政部门对接,按照项目采购和评审工作流程,积极准备项目采购和评审工作有关材料与项目单位对接,协调项目单位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尽快启动规划编制工作。

七、《关于提升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的实施意见》市城管局已按会议要求对《关于提升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的实施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目前,正在走发文程序,拟于近日印发实施。


八、关于公布许昌市市级“只进一个门、只找一个人、只跑一次腿”事项清单《许昌市市级“只进一个门、只找一个人、只跑一次腿”事项清单》以许放管服办〔2017〕号文件印发,拟在12月份的“放管服”月度推进会上下发。


九、关于《许昌市粮食应急预案》市粮食局已按会议要求对《许昌市粮食应急预案》进行了修改完善。目前,正在走发文程序,拟于近日印发实施

十、关于《许昌市城市公交成本规制实施办法》《许昌市城市公交成本规制实施办法》报市政府六科正在走发文程序,拟于近日印发实施。同时,起草了《许昌市城市公交服务质量考核办法》等配套文件正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目前2016年度市公交运营审计报告已出,市财政局已根据审计报告做出补贴方案,现正向市政府汇报。待预算资金下发后,市交通局按照相关规定,将补贴资金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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