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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的通知(许政办〔2017〕26号 )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17-06-15 15:54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相关单位:

5月25日,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市长胡五岳代表市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为确保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落到实处,经市政府研究,现将《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17年重点工作分解为9个方面、41类、131项具体工作。各责任单位要对照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认真组织落实。具体落实情况请于6月26日、9月25日、12月25日前分3次向市政府书面报告。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秘书长及政府办科室负责日常督办工作。市政府督查室每季度开展一次集中督查并通报进展情况。对完成任务情况好的予以表彰奖励;对任务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或责任追究,并由责任单位向市政府说明情况,确保各项工作年底前全面完成。

附件: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责任分解

2017年6月13日

附件

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责任分解

一、加快郑许融合发展,开创许昌发展新格局

(一)加强规划引领

1.高标准编制郑许融合发展战略规划、空间布局规划、许港产业带总体规划,做好许东生态城、国家级高新区、高铁北站组团等关键节点规划,统筹生态布局、道路交通等专项规划,着力完善规划体系。

由常务副市长石迎军、副市长赵庚辰牵头,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交通局、市公路局,有关县(市、区)等负责落实。

(二)加强功能对接

2.推动中心城市北进拓展和组团式发展,主动承担大都市区部分金融、科技、文化、教育、旅游、养生、宜居等核心功能,放大综合优势,突出发展特色,实现与郑州互动发展。

由常务副市长石迎军、副市长楚雷、赵淑红牵头,市发改委、市政府金融办、市科技局、市文广新局、市教育局、市旅游局、市民政局、市卫计委,有关县(市、区)等负责落实。

(三)加强交通对接

3.坚持交通先行,协同推进高速铁路、货运铁路、城市快轨、高速公路、快速通道等交通设施建设,加快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高效便捷的郑许间立体交通体系,建成许港快速物流通道,年内开工建设机场至许昌快速轨道交通,着力打造与郑州中心枢纽功能互补、紧密衔接、辐射豫南的大都市区门户枢纽。

由常务副市长石迎军、副市长赵庚辰牵头,市轨道办、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市公路局,有关县(市、区)等负责落实。

(四)加强产业对接

4.以中心城区和长葛市域为重点,强力推动许港产业带建设,重点发展先进制造业、临空产业和高端服务业,致力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优势产业集群。加快华夏幸福产业新城、中德(许昌)产业园等项目建设,布局建设一批高端制造业项目,实现优势互补、协同发展。

由常务副市长石迎军、副市长刘胜利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信委,长葛市政府等负责落实。

(五)加强生态对接

5.依托全市90万亩花木林海,巩固扩大生态环境优势,打造魅力彰显的郑州“南花园”。加快建设国家储备林基地,支持鄢陵打造全域花海,加快京广高铁等生态景观廊道建设,促进生态、健康、养老、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有机统一。

由副市长楚雷牵头,市林业局、市旅游局、市卫计委、市民政局,鄢陵县政府等负责落实。

(六)加强平台对接

6.深化交流合作,充分利用“三区一群”等国家战略平台,加快综合保税区、保税物流中心和功能性口岸规划建设,推动信息、研发、金融、结算等公共服务平台与郑州对接,实现互联共享,努力构建相互衔接、高效便利的开放发展支撑体系。

由常务副市长石迎军、副市长刘胜利牵头,市政府口岸办、市商务局、许昌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许昌海关、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政府金融办、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二、促进经济平稳运行,实现经济增长质量新提升

(一)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7.加强重点行业企业监测预警,深化服务企业工作,一企一策解决企业困难。

由副市长刘胜利牵头,市工信委,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8.强化企业资金保障,落实与省级金融机构战略合作协议,力争新增贷款175亿元。通过企业上市、发行债券、投资基金等,实现直接融资100亿元以上;积极开展“银政通”业务,解决企业融资难题。

由常务副市长石迎军牵头,市政府金融办、市工信委、市投资总公司,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9.认真落实企业上市培育行动计划,加强政策扶持和全程服务,新增境外上市企业1家、新三板挂牌企业6家以上,新培育壮大一批大公司大集团。

由常务副市长石迎军牵头,市政府金融办、市工信委,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二)积极扩大有效投资

10.推动实施“18925”投资促进计划,突出抓好180个重点项目建设,完成年度投资900亿元以上,带动全市固定资产投资2500亿元以上。

由常务副市长石迎军牵头,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11.坚持完善市级领导分包重点项目等推进机制,落实联审联批、模拟审批、并联审批等制度,保障要素供给,加快建设速度。加强重大项目谋划储备,不断增强发展后劲,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由常务副市长石迎军牵头,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三)促进消费扩大升级

12.落实国家、省扩大和促进消费带动转型升级实施方案,实施城镇商品销售畅通等十大行动,进一步放宽服务业准入,加快发展全域旅游、健康护理、体育健身、绿色消费等新型消费业态。

由常务副市长石迎军、副市长刘胜利、赵庚辰、楚雷、赵淑红牵头,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质监局、市住建局、市工商局、市旅游局、市卫计委、市民政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教育局、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各县(市、区)政府等负责落实。

13.加强农村消费基础设施建设,增加高质量、高水平产品有效供给。创建“放心消费城市”,完善消费政策,优化消费环境,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让群众少烦心、多舒心。

由副市长刘胜利、楚雷牵头,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等负责落实。

(四)扩大外贸出口规模

14.落实国务院促进外贸回稳向好政策措施,发挥区位和产业优势,优化出口产品结构,建设外贸强市。推动发制品等产业提质转型,扩大电力电气设备、汽车零部件、绿色农产品等出口份额,提高机电产品出口比重,促进出口稳定增长。加快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和跨境电商口岸建设,鼓励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由副市长刘胜利牵头,市商务局、许昌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许昌海关、市政府口岸办、市工信委,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三、打好转型发展攻坚战,构建现代产业新体系

(一)着力建设先进制造业强市

15.坚持优化存量与扩大增量并举,培育新动能与改造提升传统动能并重,实施中国制造2025许昌行动纲要和“许昌制造7475”工程。

由副市长刘胜利牵头,市工信委,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16.开展新一轮大规模技术改造,壮大电力装备等特色优势产业,促进产业向高端化发展。重点培育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占工业的比重超过40%。

由副市长刘胜利牵头,市工信委,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17.深入推进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加快实施“设备换芯”、“生产换线”和“机器换人”,推广应用智能车间、智能工厂建设模式。

由副市长刘胜利牵头,市工信委,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18.鼓励大企业集团加大创新投入、改善经营管理、积极并购重组,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引导中小企业向“专、精、特、优”发展。

副市长赵淑红牵头,市科技局、市工信委,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19.突出抓好中原硅材料产业园、许昌生物医药产业园等110个工业转型升级重点项目,完成年度投资396亿元。

由副市长刘胜利牵头,市工信委,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20.加快产融合作试点市建设,推动产业集聚区提质转型,创建国家和省级高新区。

由常务副市长石迎军、副市长刘胜利、赵淑红牵头,市工信委、市政府金融办、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21.加快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检验检测基地建设。积极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健全质量竞争机制,创造更多“中国名牌”。

由副市长刘胜利牵头,市质监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二)着力建设现代服务业强市

22.落实“1242”服务业发展计划,积极发展新业态、新模式,打造经济增长新引擎。

由常务副市长石迎军牵头,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政府金融办、市交通局、市旅游局、市工信委、市住建局、市文广新局、市文产办,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23.大力发展康养产业,以生态资源为依托,发挥中医药产业特色优势,促进医养结合,支持现有医疗和养老机构开设新业务,引进国内外优质医疗养老资源,规划建设许昌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重点推动鄢陵县、禹州市、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一区三园”健康养生养老基地建设。

由副市长楚雷牵头,市卫计委、市民政局,鄢陵县政府、禹州市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24.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建设许昌综合物流园区,推动多式联运、冷链物流、城乡邮政、快递运送融合发展,初步建成四级物流配送网络。

由常务副市长石迎军、副市长刘胜利、赵庚辰、赵淑红牵头,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交通局、市邮政局、市邮政公司,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25.以冷链物流为龙头,完善交易平台,加快建设集疏中心、生产加工、仓储设施和冷链装备制造等冷链项目,打造中原地区最大的“冷谷”。

由常务副市长石迎军、副市长刘胜利、赵庚辰牵头,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交通局,长葛市政府等负责落实。

26.大力发展现代金融业,积极引进金融机构,支持发展地方中小金融机构和县(市)分支金融机构,支持金融组织、产品和服务创新,规划建设市商务中心区金融中心,增强金融综合服务能力。

由常务副市长石迎军牵头,市政府金融办、人行许昌市中心支行、许昌银监分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27.突出发展信息服务业,加快市、县两级电子商务产业园建设,培育壮大发制品、蜂产品等特色电商产业,全市电商年交易额突破500亿元。

由副市长刘胜利牵头,市工信委、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28.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业,加快魏都区、鄢陵县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推进神垕国家级特色小镇等项目,积极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力争新增1—2家4A级景区。

由副市长赵淑红牵头,市旅游局,魏都区政府、鄢陵县政府、禹州市政府等负责落实。29.加快服务业“两区”提速增效,实现产业集聚、特色培育和功能提升,促进总部经济、文化创意等业态集聚,加快现代服务业核心区开发和商业综合体项目建设,打造东城区商圈。

由常务副市长石迎军、副市长赵淑红牵头,市发改委、市文广新局、市文产办,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三)着力建设现代农业强市

30.以增加农民收入、强化有效供给为主要目标,聚焦“四优四化”,实施“五大工程”,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

由副市长楚雷牵头,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市林业局,各县(市、区)政府等负责落实。

31.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完成435万亩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任务,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粮田20万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7万亩,粮食产能稳定在280万吨以上。

由副市长楚雷牵头,市农业局、市水务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各县(市、区)政府等负责落实。

32.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和产品结构,推广种植优质专用小麦40万亩,压减玉米种植20万亩,适度扩大花、菜、药、烟、菌、薯等优势特色产业规模。

由副市长楚雷牵头,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烟草公司,各县(市、区)政府等负责落实。33.促进生态循环畜牧业发展,积极创建国家级绿色畜牧业示范县和标准化示范场。

由副市长楚雷牵头,市畜牧局,各县(市、区)政府等负责落实。

34.推行绿色生产方式,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支持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和农业企业家,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1000家以上。

由副市长楚雷牵头,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畜牧局、市农机局、市供销社、市工商局,各县(市、区)政府等负责落实。

35.大力发展都市生态农业和休闲农业,积极培育都市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和特色示范基地。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延长农业产业链和价值链。鼓励和支持发展外向型农业,全面提高现代农业外向度。

由副市长楚雷牵头,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市商务局、许昌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县(市、区)政府等负责落实。

36.促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健康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新业态新模式,广辟农民增收致富门路。探索“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模式,盘活资产,增加农民群众财产性收入。

由副市长楚雷牵头,市农业局、市卫计委、市旅游局、市教育局、市文广新局,各县(市、区)政府等负责落实。

(四)着力建设网络经济强市

37.深入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促进数字经济加快成长,让企业和群众普遍受益。

由常务副市长石迎军牵头,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等负责落实。

38.大力实施光纤网络改造提速工程,落实国家降低网络资费政策,全面提高宽带用户平均接入速率。

由副市长刘胜利牵头,市工信委、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中国联通许昌分公司、中国移动许昌分公司、中国电信许昌分公司、中国铁塔公司许昌分公司,各县(市、区)政府等负责落实。

39.以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为契机,推进大数据产业园、政务云和公有云计算中心建设,加快数据资源和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促进“政产学研用”联动、大中小企业协调发展,形成大数据共享采集、开发使用体系。

由常务副市长石迎军、副市长刘胜利牵头,市工信委、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40.将物联网技术逐步融入物流运输、电网调度、智能装备等重点领域。推动跨境电商与农村电商有机结合,加快鄢陵县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建设。

由副市长刘胜利牵头,市工信委、市供电公司、市商务局,鄢陵县政府等负责落实。

41.完善网络安全保障体系,提高信息安全保障水平。

由副市长柏启传、刘胜利牵头,市工信委、市公安局等负责落实。

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

(一)壮大创新主体

42.新培育高新技术企业20家以上、创新型试点企业15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2—3家。

由副市长赵淑红牵头,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43.深入开展产学研合作,积极争取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对企业技术创新的源头支持,努力在引进大院名校上迈出实质性步伐。

由常务副市长石迎军、副市长赵淑红牵头,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工信委,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二)汇聚创新人才

44.积极实施“许昌英才计划”,优化人才发展环境,突出“高精尖缺”导向,培育引进一批创新引领型人才团队。新组建一批院士工作站和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实施更加有效的人才引进政策,畅通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建立领军型人才柔性引进机制,改进人才评价体系,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到许昌创新创业。

由常务副市长石迎军牵头,市人才办、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投资总公司,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三)构建创新平台

45.建设一批创新引领型平台,争取国家级高新区获批。以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为抓手,新建省级创新研发平台3-5个,新建市级以上创新研发平台30个,支持行业龙头企业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做大做强众创空间和科技企业孵化器,激发全社会创业创新潜能。

由副市长赵淑红牵头,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四)完善体制机制

46.积极利用国内外高端创新资源,深化产教融合和校地校企合作,形成全方位开放创新格局。

由副市长赵淑红牵头,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47.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和管理,深化科普和创新文化建设。落实创新支持政策,完善科技创新投入和奖励制度体系,让创新创造蔚然成风。

由副市长赵淑红牵头,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五、扎实推进新型城镇化,丰富城市发展新内涵

(一)加强中心城区建设

48.推进实施“城市提质1421工程”,重点抓好220个建设项目,完成年度投资353亿元。

由副市长赵庚辰牵头,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市教育局、市卫计委、市民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49.加快推进曹魏古城、城市中轴开发和市文化艺术中心、市体育中心等项目,不断完善城市功能。

由市政府党组副书记郑传徳、副市长赵庚辰牵头,市住建局、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魏都区政府、建安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50.加快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促进产城融合发展。

由常务副市长石迎军牵头,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51.统筹新城建设与旧城改造,提升中心城区西部区域发展。

由副市长赵庚辰牵头,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水务局,建安区政府、魏都区政府等负责落实。52.以创建“中国人居环境奖”为统领,深入开展“五城联创”,巩固提升创建成果。整治城区易涝区段,有效治理交通拥堵等“城市病”。

由副市长赵庚辰牵头,市城管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工信委、市水务局、市公安局,建安区政府、魏都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53.加强中心城区河湖水系管护及周边环境整治,完善水系配套设施。

由副市长赵庚辰牵头,市水务局、市环保局,魏都区政府、建安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二)大力实施百城建设提质工程

54.围绕增强综合承载能力、推进产城融合发展、改善人居环境、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等,提高规划编制水平,强化顶层设计,科学确定城市定位,精心塑造城市特色,充分彰显城市魅力,逐步实现从拉大框架向提升质量转变。

由副市长赵庚辰牵头,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55.全面落实许昌城市发展“1+5”PPP投融资协议,加快推进580个总投资2070亿元的百城建设提质工程项目,谋划实施一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由常务副市长石迎军、副市长赵庚辰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投资总公司、市住建局,各县(市、区)政府等负责落实。

56.加快县级城市内涵式发展,加大“三城联创”力度,打造和谐宜居、富有活力、各具特色的现代化县城。

由副市长赵庚辰牵头,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卫计委、市林业局、市环保局,各县(市)政府等负责落实。

(三)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57.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完善配套政策体系,加快构建以居住证制度为载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机制,让落户城市的人“进得来、留得住、过得好”。

由副市长柏启传牵头,市公安局、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卫计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各县(市、区)政府等负责落实。

58.坚持产业为基,以产业带动就业,为农民进城创造条件。

由常务副市长石迎军牵头,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各县(市、区)政府等负责落实。

59.进一步扩大住房保障范围,完善农业转移人口住房保障体系。

由副市长赵庚辰牵头,市住建局,各县(市、区)政府等负责落实。

60.扩大教育资源供给,保障随迁子女平等享有教育权利。由副市长赵淑红牵头,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61.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完成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任务。

由副市长楚雷牵头,市农业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62.支持禹州、长葛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市建设。

由常务副市长石迎军、副市长赵庚辰牵头,市发改委、市住建局,禹州市政府、长葛市政府等负责落实。

(四)提高房地产业发展质量

63.实施动态调控机制,加强房地产市场形势研判和监管,科学把握住宅用地供应节奏。优化房地产增量,实现多样化商品房供给,引导和规范发展养老地产、旅游地产等新型地产。推进建筑业改革发展,提高设计水平和工程质量。建立建筑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引导龙头骨干企业组建联合体参与市场竞争。

由副市长赵庚辰牵头,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64.实施棚户区改造三年攻坚计划,今年启动改造项目44个,新开工3.16万套,完成年度投资90亿元,真正让群众成为棚户区改造的受益者而不是受害者。

由副市长赵庚辰牵头,市住建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五)完善现代交通体系

65.加快许昌境内郑合、郑万高铁及4个高铁站建设,抓好国道107线许昌境改建、国道311线许昌境改建、新元大道东延、忠武路及地下综合管廊等重大交通设施建设,加强运输场站和交通物流园区建设,完善公路运输和服务网络。倡导绿色出行,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积极争创国家公交都市。

由副市长赵庚辰牵头,市交通局、市公路局、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六)加快中心镇和乡村建设

66.实施重点镇建设示范工程,支持神垕、大周、陈化店、五女店等重点特色小镇加快发展。

由副市长赵庚辰牵头,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禹州市政府、长葛市政府、鄢陵县政府、建安区政府等负责落实。

67.新建和改造提升农村公路620公里,新增农村自来水受益人口34.2万人,完成中心村和贫困村电网改造目标任务。

由副市长刘胜利、赵庚辰、楚雷牵头,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供电公司,各县(市、区)政府等负责落实。

68.统筹解决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遗留问题。

由副市长楚雷牵头,市农业局(市委农办)、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各县(市、区)政府等负责落实。69.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大力实施乡村清洁工程,打造美丽宜居乡村。

由副市长赵庚辰牵头,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发改委、市畜牧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城管局,各县(市、区)政府等负责落实。

70.加强古村落保护,延续文脉,留住“乡愁”。

由副市长赵淑红牵头,市文广新局、市旅游局,各县(市、区)政府等负责落实。

六、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新活力

(一)深化重点领域改革

71.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认真落实“三去一降一补”重点任务,坚决淘汰不达标落后产能,退出煤炭产能306万吨。

由常务副市长石迎军、副市长刘胜利、赵庚辰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安监局、市政府金融办,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72.建立健全降成本工作协调机制,全面落实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等政策措施。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再取消或下放一批审批事项,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着力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

由常务副市长石迎军牵头,市政府办公室、市编办、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发改委、市行政服务中心,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73.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实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全覆盖。持续打好国企改革攻坚战,妥善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加快商事制度改革,探索试行“多证合一”,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

由常务副市长石迎军、副市长刘胜利牵头,市政府办公室、市工商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委、许昌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许昌海关,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74.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探索发展各类产业基金,筹建森源集团金融租赁公司。

由常务副市长石迎军牵头,市政府金融办、市财政局、市投资总公司、人行许昌市中心支行、许昌银监分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75.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优化支出结构,完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

由常务副市长石迎军牵头,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76.抓好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快政府投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建立多元融资制度,积极推动PPP项目,全面提升市、县两级投融资平台融资能力,争创省级投融资试点城市。

由常务副市长石迎军牵头,市投融资办、市财政局、市投资总公司,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77.全面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开展分级诊疗试点,推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由副市长楚雷牵头,市发改委、市卫计委,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78.全面完成城市管理体制改革。

由副市长赵庚辰牵头,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编办,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二)不断扩大开放招商

79.抢抓“一带一路”建设机遇,巩固扩大与欧盟、东盟成员国合作成果,深化对德合作。

由副市长刘胜利牵头,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80.坚持引资引智引技并重,实现“招商”向“选商”转变,瞄准国内外500强、央企和行业龙头企业,创新招商方式,办好专题招商,注重项目落地,提高招商实效。改善投资环境,维护市场公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鼓励富余优势产能“走出去”,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

由副市长刘胜利牵头,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三)大力发展民营经济

81.深入落实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对民营企业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由常务副市长石迎军、副市长刘胜利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82.加大支持保障力度,建立完善政策激励、企业风险化解机制。用足用活金融工具,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发挥担保机构作用,帮助民营企业解决融资难题。

由常务副市长石迎军、副市长刘胜利牵头,市政府金融办、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83.扎实推进“企业家队伍培养十百千行动计划”,壮大现代企业家群体。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着力营造“亲”“清”政商关系。

由常务副市长石迎军、副市长刘胜利牵头,市工信委、市监察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七、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厚植绿色发展新优势

(一)实施环境治理攻坚

84.保持大气污染防治高压态势,强化扬尘和散煤治理、工业污染源监管、禁烧禁放等重点措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确保PM10、PM2.5浓度稳定下降,空气优良天数207天以上,全面完成省定任务。

由副市长赵庚辰牵头,市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85.加强水污染治理,全面实行“河长制”,坚持一河一策、水陆统筹,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提升水环境质量,彻底消除县(市)城区黑臭水体。

由副市长赵庚辰、楚雷牵头,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86.制定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启动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有效防控污染土壤环境风险。让群众呼吸上清新的空气、喝上干净的水、吃上安全的食品。

由副市长赵庚辰牵头,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农业局、市卫计委,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二)加强林业生态建设

87.实施“绿满许昌”行动计划,推动森林、湿地、流域、农田、城市“五大生态”建设,加快山区、矿区、河道生态修复和平原绿化进程,加强城郊森林生态体系建设,积极构建生态廊道网络。

由副市长楚雷牵头,市林业局、市国土局、市水务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88.全面提升村镇绿化美化水平,打造20个都市生态农业(林业)园,形成半小时城郊休闲观光圈。完成林业生态建设任务12.56万亩,打造结构稳定、功能完善的绿色屏障。

由副市长楚雷牵头,市林业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三)推进低碳循环发展

89.积极发展绿色产业,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在全省率先实行绿色建筑全覆盖。

由副市长赵庚辰牵头,市住建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90.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加快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由常务副市长石迎军、副市长刘胜利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信委,相关县(市、区)政府等负责落实。

91.实施全民节能行动计划,提高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等领域能效水平。

由常务副市长石迎军、副市长刘胜利、赵庚辰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公路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92.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循环经济示范县(市)、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和静脉产业园建设,构建循环型产业体系,实现环境改善与经济发展双赢。

由常务副市长石迎军牵头,市发改委、市城管局、市工信委,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八、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践行共享发展新理念

(一)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93.认真落实“1+N”政策体系,严格对照“两不愁三保障”标准,坚持“六步工作法”,做到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完成44个村、2.17万贫困群众脱贫任务。按照“六个一”的要求,全面查摆整改存在问题,着力抓好档案资料规范化建设,确保实现“三个零差错”、“三个显著提高”,一次通过复检、走在全省前列。由副市长楚雷牵头,市扶贫开发办,各县(市、区)政府等负责落实。

94.把产业扶贫作为脱贫攻坚的治本之策,因地制宜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农村电商、光伏发电等产业,确保脱贫不返贫,在扶贫路上决不丢下一户、落下一人。

由副市长楚雷牵头,市扶贫开发办、市发改委、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各县(市、区)政府等负责落实。

(二)大力促进就业创业

95.认真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加大对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贫困家庭劳动力、去产能企业分流职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力度,做好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促进“零就业家庭”成员实现就业。

由常务副市长石迎军牵头,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96.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统筹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完善创业担保贷款制度,打造大众创业高地。

由常务副市长石迎军牵头,市人社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97.继续推进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10万人次以上,全市城镇新增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各6万人。

由常务副市长石迎军牵头,市人社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三)发展更高质量的教育

98.完善城乡义务教育学生“两免一补”政策,全面实施基础教育提升三年攻坚计划,扎实推进“全面改薄”和职教攻坚,加快建设城镇义务教育学校扩容工程,今年新建改扩建幼儿园50所以上、中小学100所以上。加快职教园区、许昌二高二期、许昌高中北校区改建等重点项目建设。

由副市长赵淑红牵头,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99.以优质均衡为导向,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育质量,培育和引进更多名师、名校。

由副市长赵淑红牵头,市教育局、市编办、市人社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100.落实教育经费法定增长要求,完善教育投入机制,逐步提高教师待遇。

由副市长赵淑红牵头,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101.深化集团化办学,快速放大优质教育资源。

由副市长赵淑红牵头,市教育局、市编办、市人社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102.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引进优秀管理团队,加强对外合作,鼓励社会力量办学,支持学校多样化发展,满足群众特色教育需求,让许昌的孩子在家门口就能享受优质教育,让更多外地人慕名来许昌求学。

由副市长赵淑红牵头,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四)加强公共文体服务

103.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支持市级媒体融合发展,推进市融媒体产业发展基地、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积极创建全国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

由副市长赵淑红牵头,市文广新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104.启动灵井“许昌人”遗址公园规划建设。加强文艺精品创作生产,继续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由副市长赵淑红牵头,市文广新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105.投资1.2亿元,新增乒乓球、篮球、羽毛球等公共体育设施和儿童游乐设施398处(套),着力打造“十五分钟”健身圈。

由副市长赵淑红牵头,市体育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五)加快“健康许昌”建设

106.实施《“健康许昌2030”行动规划》,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卫生与健康服务。

由副市长楚雷牵头,市卫计委,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107.加快市中心医院新院区、市妇幼保健院整体迁建等11个卫生项目建设。

由副市长楚雷牵头,市卫计委,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108.加强与省内外优质医疗机构合作,柔性引进和大力培育高素质医疗人才,大幅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由副市长楚雷牵头,市卫计委,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109.建立市、县、乡三级救治网络体系,打造中心城区半小时、市域范围2小时急救圈。

由副市长楚雷牵头,市卫计委,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110.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促进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大幅提升、产业规模不断扩大。

由副市长楚雷牵头,市卫计委,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111.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新建和规范提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个,实现村级标准化卫生室全覆盖。

由副市长楚雷牵头,市卫计委,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112.实施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提高人民群众就医满意度。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重大疾病、传染病和慢性病防控。支持社会资本办医,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由副市长楚雷牵头,市卫计委,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113.加强乡村医疗用药监管和技术指导,提高乡村医生待遇水平。

由副市长楚雷牵头,市卫计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114.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落实“全面两孩”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家庭和谐幸福。由副市长楚雷牵头,市卫计委,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六)增强社会保障能力

115.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推进社会保险“五险合一”,加快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扩大各项社会保险覆盖面。

由常务副市长石迎军牵头,市人社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116.推动农村低保与扶贫政策有效衔接,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450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3300元。

由副市长楚雷牵头,市民政局、市残联,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117.加强公租房管理,降低准入门槛,简化申报程序,让住房困难群众及早入住。

由副市长赵庚辰牵头,市住建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118.完善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体系,关心帮助军烈属和孤寡老人,让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由副市长楚雷牵头,市民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七)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119.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治理等活动,抓好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由副市长刘胜利牵头,市安监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120.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继续抓好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由副市长楚雷牵头,市食药监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121.加强政府债务管控,完善金融监管体制,依法打击各类金融违法行为,制定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预案,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

由常务副市长石迎军牵头,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人行许昌市中心支行、许昌银监分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122.继续治理非法集资、问题楼盘、信访积案三类突出问题,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建立社会矛盾多元化解机制,及时排查调处各类纠纷。

由常务副市长石迎军、副市长柏启传、赵庚辰牵头,市政府金融办、市住建局、市信访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123.加强防灾减灾救灾,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体系。

由常务副市长石迎军、副市长楚雷牵头,市政府应急办、市气象局、市民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124.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努力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社会氛围。

由常务副市长石迎军牵头,市发改委、人行许昌市中心支行、市工信委及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125.深化平安许昌建设,健全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大力整治社会治安突出问题,全方位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

由副市长柏启传牵头,市公安局、市信访局、市综治办,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126.加强国防动员、国防教育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深入开展双拥共建,推进军民深度融合发展,持续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由副市长楚雷牵头,市民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127.支持工、青、妇等人民团体更好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宗教关系和谐,全面加强外事、侨务、港澳、对台工作。扎实做好统计、史志、档案、社科研究、气象、地震、对口援疆等工作。

由副市长柏启传、刘胜利、楚雷、赵淑红牵头,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民宗委、市外事办、市侨联、市统计局、市地方史志办公室、市档案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九、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提高科学发展新能力

(一)坚持依法行政

128.强化法治意识,全面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完善推进机制,把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原则和要求贯穿于政府立法、决策、执行的全过程。切实改进政府立法,严格行政执法,加强执法监督,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动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深入贯彻全面依法治国要求,严格遵守宪法,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依法行政,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把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由各位副市长牵头,市政府各相关部门负责落实。

(二)坚持执政为民

129.强化宗旨意识,始终做到以人民为中心,自觉把人民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上,办好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为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依法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认真听取民主党派、工商联、各人民团体和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自觉接受人民监督。

由各位副市长牵头,市政府各相关部门负责落实。

(三)坚持务实重干

130.强化发展意识,求规律之真,务发展之实,不做表面文章,不求数字好看,不动摇、不折腾,脚踏实地抓落实,撸起袖子加油干。健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给干事者鼓劲,为担当者担当。完善常态化督查问责机制,严厉整肃庸政懒政怠政行为。团结带领广大干部主动作为,发扬拼劲、狠劲和韧劲,以实干推动发展,以实干赢得未来。

由各位副市长牵头,市政府各相关部门负责落实。

(四)坚持清廉为政

131.强化廉洁意识,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引向深入。增强“四个意识”,强化政治担当,落实“一岗双责”,切实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准则》和《条例》,强化正风肃纪,坚决惩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格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20条意见,一以贯之纠正“四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降低行政成本。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以反腐败的实际成效保障发展、取信于民。

由常务副市长石迎军牵头,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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