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检察机关立足本职,在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这些工作,力度大、措施实、效果好,树立了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市政协委员、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科长于东恩特别关注我市检察机关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
于东恩认为,在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方面,我市检察机关付出了很多。我市检察机关全面落实未成年人刑事司法政策,实施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特别程序,有效避免了未成年人在羁押场所被“交叉感染”,避免了涉案未成年人被贴上“罪犯”的标签;组建宣讲团进行巡回宣讲,坚持多样化、常态化、机制化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充分利用好法治宣传、心理矫治、观护教育“三大基地”,凝聚社会各界的力量,深入推进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了良好的环境;积极对未成年人进行帮扶,对涉罪的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疏导,对案件中受到伤害的未成年人进行精心呵护,对因父母涉罪而失管的未成年人开展“苗雨行动”进行关爱,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撑起了“法治蓝天”。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一项社会化、系统化的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于东恩希望我市检察机关发挥职能作用,调动家庭、学校以及其他相关部门的积极性,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更加良好的环境。他建议我市检察机关,把“阳光校园,拒绝暴力”活动持续深入地开展下去,进一步深化“送法进校园”活动,不仅要增加开展活动的频次,而且要扩大活动的覆盖面,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未成年人、教师的心理辅导,建立集典型案例、相关视频、法律常识于一体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网络资源库,用法律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