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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代表孙振普——平等保护非公有制企业发展

【信息时间:2017-05-29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谈及2017年《许昌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襄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理事长孙振甫感受深刻。他认为,报告内容非常丰富,过去5年检察机关确实做了大量工作,特别是在助推企业发展方面。

孙振甫也是省人大代表、市人大代表和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的人民监督员。“因为工作关系,我长期和企业打交道。这些年,检察机关重承诺,办实事,护航企业发展。比如,与金融机构会签文件,营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在产业集聚区设立派驻检察室,开展‘服务企业发展年’活动,完善常态化服务机制;建立‘绿色通道’,从快办理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和涉企犯罪案件;针对少数行政执法单位涉企违法行为,及时发出检察建议,督促依法行政,维护企业权益等。” 孙振甫说。

不过,让孙振甫记忆深刻的,还是张桂平检察长在报告中提到的“坚决做到‘三个不轻易’,加强对非公企业的平等法律保护”。

所谓“三个不轻易”,即不轻易对企业法人代表、关键岗位和核心技术人员采取强制措施,不轻易查封企业账册、扣押企业财物,不轻易发布涉及非公有制企业案件的新闻信息。在孙振甫看来,这“三个不轻易”对非公企业而言就是“三个很重要”。据统计,5年来,我市检察机关从快办理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和涉企犯罪案件8441331人。“这仅仅是涉企犯罪案件。如果再加上检察机关办理的刑事案件、职务犯罪案件等,无疑是个庞大的数字。没有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就不可能有这样骄人的成绩。”孙振甫说。

“报告中,张桂平检察长提出,2017年,全市检察机关将把服务实体经济、非公企业、产权保护作为重中之重,树立平等保护理念,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这正是我们的期待。”孙振甫高兴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