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持续加大“三农”财政投入。
继续把“三农”投入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同时清理盘活历年涉农项目存量资金,统筹使用结余结转资金,提高支农资金投入规模。会同相关部门,通过科学编制规划,夯实基础工作,抓好规划对接,做好项目储备,积极申报项目等工作举措,积极对接上级财政支农投入,做大全县“三农”投入蛋糕。
二是创新财政支农方式改革。
结合中央、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不断完善和创新财政支农方式。一方面,继续做好农业信贷担保工作,进一步发挥农业信贷担保作用,同时充分用好上级出台的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农业产业化银行贷款贴息等政策;另一方面使用好农发产业投资基金,通过该项基金的合理使用逐步探索建立花木产业发展基金,通过基金方式,撬动社会、金融资本投入农业、花木产业建设,有效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
三是强化财政支农资金管理。
通过预算执行追踪、财政监督检查、绩效评价等工作的开展,加大对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情况的了解和掌握,重点加强对资金量大、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度大的惠民项目资金的追踪问效,确保财政支农资金发挥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