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明确审计范围。
对政府重点投资项目及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的城市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学校、医院等工程,对其建设和管理情况实施跟踪审计;对政府性资金投入5000万元以上、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建设项目,进行跟踪审计,进一步加强工程项目和资金管理。
二是明确审计重点。
重点关注建设手续办理、建设项目管理、财务收支、工程投资、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审查建设单位是否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各项审批手续是否完整、合法,有无扩大规模、提高标准和计划(设计)外工程,有无资金滞留、挤占、挪用、拨付不及时等影响工程进度等问题,提高建设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加强审计管理。
细化工作任务,科学整合审计资源,提高审计工作效率;严格按照《国家审计准则》要求,加强审计质量控制,落实“五级审计复核”制度,保证审计结果经得起考验。
四是加强责任追究。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处理处罚,需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违法违纪案件线索,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进一步规范项目建设,推动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