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提升质量意识,许昌市质量强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许昌市“城市质量精神”表述语。
一、 征集时间
2016年4月15日起至2016年4月30日止。
二、征集要求
(一)主题。充分突出许昌市质量强市理念和城市特色。
(二)内涵。以质量为主题,具有鲜明的时代性,突出许昌市城市特色、历史文化和质量工作理念,以及许昌社会经济发展未来,能充分展示许昌质量工作特点和成效,动员整个社会积极参与质量工作。
(三)格式。“城市质量精神”表述语要求言简意赅、寓意丰富、朗朗上口、便于宣传,具有号召性,能够强化质量意识和理念。字数原则上不超过12字,对所提出的许昌“城市质量精神”文字解释说明表述语的涵义要附有500字以内的注释和创意说明。
(四)版权。参选作品须为原创,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有权或其他权利,不隐含广告语意,不参加其他评选活动,所有提交的作品无论采用与否,一律不退还,参选作品若被采用,其作品专有权即归属许昌市质量强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主办方统一安排用于公益宣传。
三、投稿方式
发送应征作品和联系方式发送至xczjjxx@126.com。
纸质投稿信件请注明(许昌市城市质量精神征集字样)邮寄至“许昌市龙兴路与八龙路交叉口国家质检中心906(收)”,邮编:461000 咨询电话:0374-2334209,3135878。
四、奖励办法
一等奖1件,奖金人民币5000元;二等奖2件,奖金人民币1000元/件;三等奖10件,奖金人民币300元/件,对相同获奖作品的以投稿时间优先者为准。
许昌市质量强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