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文明城市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火车头’,通过文明城市创建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并以城市文明程度的提高带动整个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近期,谈起创文工作,市食药监局局长王三宝告诉记者,“按照市委、市政府持续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推进会精神和市创文办‘奖牌拿到手,创建不松手’的工作要求,市食药监局精心组织,突出重点,以监管促规范、以宣传促提升、以督导促落实,全力以赴做好创文工作,把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与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紧密结合起来,积极打造‘食安许昌’这一崭新的城市名片。”
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中,市食药监局成立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以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及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专门设立创建工作办公室,形成了创建工作事事有人管、时时有人抓的良好局面,确保了创建工作扎实、深入开展。王三宝告诉记者:“按照《许昌市2016年持续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方案》,我局年初出台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及任务分解台账,明确创建工作目标,并将创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一并纳入目标考核,做到创建工作与食品药品监督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是最大的民生工程。近年来,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基础上,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由市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的领导组织。市委、市政府还制订了《许昌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努力提升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和知晓率,计划投入2.5亿元,全力实施“538”创建促进计划,即着力健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检验检测、风险监测、应急处置、社会监督五大体系,夯实食品安全溯源、监管信息化、宣传科普三大平台,重点实施“三小”治理、餐厨废弃物处置、食品安全阳光等八大工程,力争2018年获得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称号。
王三宝说:“目前,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已全面铺开,开局良好,受到国务院食安办、省食安办的充分肯定。下一步,我们将以深化文明城市创建为契机,互为促进,借力用力,助推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在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市食药监局承担着市区食品药品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任务,要确保全市餐饮企业、食品经营单位和药店做到亮证经营、文明经营、完善“三防”设施、保障顾客权益、保持环境干净卫生等。”王三宝说,对照市创文办的督导工作标准,该局主要采取四项措施,确保创文各项工作落实。一是实行工作人员分包责任制。落实网格化监管,对重点路段实行包街、包店到人,每个网点有两名工作人员负责,分工明确,工作中以网格为检查单位,全面铺开,坚决不漏掉一家一户,形成横到边、纵到底、辖区全覆盖的网络。二是实行创文工作日报制。要求下属的魏都分局、直属分局将每天的创文工作检查情况,包括检查地点、检查家次、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等,由专人负责进行统一汇总上报市食药监局创文办。三是实行跟踪督察工作制。市食药监局创文办成立了督导组,对照创文标准,制定了督察评分表,对辖区的创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暗访,量化评分,查漏补缺,以督促工作开展,确保无遗漏、无死角。四是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制。对小餐饮店、小食品店、食品小作坊等单位实行重点监管,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对个别严重违法违规的食品药品经营行为依法查处、严厉打击,积极引导商户守法经营,净化市场环境,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食品药品安全环境。